自帶4瓶茅臺飯店請客 服務員“偷梁換柱”藏到廁所
自帶茅臺酒請朋友到餐廳吃飯,卻被餐飲服務員“偷梁換柱”。兩江新區(qū)警方及時處置當場人贓俱獲。服務員陳某因犯盜竊罪,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,并處罰金二千元。
今年初,楊先生自帶4瓶飛天茅臺,到兩江新區(qū)一家私房菜館請朋友吃飯。用餐中,楊先生聊到自己掌握了識別真假茅臺酒的方法,并興致勃勃地拿起手機演示,但手機上什么信息也顯示不出來,這讓楊先生十分尷尬。。。。。。
難道是自己買到了假酒?
楊先生回到家后,拿出家中剩余的茅臺酒,用同樣的方式卻都能顯示信息。楊先生懷疑,真酒可能被人“調包”了。
幾天后,楊先生又來到這家私房菜,并帶著4瓶經過驗證并標記好的真酒。用餐中,發(fā)現真酒又被“調包”,于是當場報警。
接到報警后,兩江新區(qū)警方立即前往該餐廳開展調查。民警發(fā)現,楊先生吃飯當晚,將自帶茅臺酒交給餐廳服務員陳某倒酒。
經過進一步偵查,民警發(fā)現陳某具有重大嫌疑。隨后民警在該包房的廁所和樓道洗手盆下分別找到四瓶茅臺酒。經比對,系楊先生所購茅臺。人贓并獲,陳某對在餐廳內上演“偷梁換柱”,調包盜竊茅臺酒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。
陳某交代,案發(fā)當天,他接過楊先生的4瓶茅臺酒后,將酒帶入包房內,打開外包裝盒仔細查看年份、容量、酒精濃度等信息。陳某發(fā)現,顧客自帶的茅臺酒和自己預先放在餐廳里的假酒信息一致,便出門找到預先存放的假酒,放在外套衣服里,帶回包房與顧客的真酒進行替換。
民警介紹,陳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,通過用假茅臺調換真茅臺的方式,秘密竊取他人財物,數額較大,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。
民警提醒:自帶茅臺酒等高檔白酒到餐飲場所消費過程中,需提高警惕,盡量不讓商品脫離自己視線,不給他人實施“調包”的機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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